美國的時間真的過得很快。
爸媽來美三個月,轉眼就過去了。前天晚上,送爸媽到舊金山機場回台灣。
爸媽是很典型的傳統台灣人,做事非常認真勤奮,而且有效率。年輕的時候,一年工作363天,只有大年初一和初二休息,初三又開始工作。
爸媽這次來美國,原本想來享清福,住住新家,逛逛街,沒想到三個月下來,大部份時間都在幫忙整理環境,鋸了很多雜樹,也開墾一片了菜園,整個環境和三個月前大不相同,越來越清爽和開闊,相當Livable。
十二月初到一月初,整整一個月我都在休養,被Poison Ivy折騰得很厲害,起因就是鋸樹。有人問我,為何不請工人來鋸? 其實,當初我也不是沒想過,但是,美國的人工貴,專業更貴,探聽之下,鋸一棵樹要美金一萬元(包括處理樹根和把樹葉樹幹輾成碎屑載走),實在是太貴了,況且新家有幾十棵樹要處理,我不用找人來估價就知道遠遠超過預算。
也有人建議到Home Depot門口載一個老墨(墨西哥臨時工),一小時才八塊錢,但是姨丈又提醒我,這些沒執照的老墨要是受傷就麻煩了(根據美國法律,任何外人在住家受傷,屋主要負責任),所以叫老墨來做粗活可以,但做有危險性的工作,或是使用有危險性的工具,那就要三思。
十一月某天,當我還在傷腦筋要找什麼工人來鋸樹時,老爸已經悄悄爬上樹了。老爸今年七十多,但總認為自己只有二十歲,做起事情,比年輕人還猛,但也讓做兒女的心驚膽跳。老爸已經架好了樓梯,綁好了繩索,要爬上兩層樓高的樹上。身為兒子的我,看到此狀,只好硬著頭皮自己上去了。說實在的,我從來沒有爬過兩層樓高的樹,在高高的樹上,特別期望平地的安穩。還好,幾個大樹幹鋸下來了,接下來雖然有許多驚險的畫面,但感謝上帝,都是有驚無險。
上圖是幾週之後,爸媽又上去把剩餘的大樹幹全部鋸下來,我覺得把所有樹幹鋸下來也不錯,這樣視野就很寬廣。這次老媽幫老爸一起上樹,看到老媽在大樹幹上走路如履平地,我終於知道我的大女兒為何從兩歲開始就可以走沙發椅背,從這個沙發走到那個沙發,平衡感異於常人,原來是隔代遺傳。老媽說,她從小就很會爬樹。而我和內人則有懼高症,所以這次終於搞清楚大女兒的運動細胞其來有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