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日下午大陸出版社替我在北京王府井圖書大廈舉行了記者招待會,現場來了來了二、三十位記者,討論了將近80分鐘。
當天晚上,<北京一台>就有電視轉播,但是我因行程繁忙,至今還未看到報導內容,所以不知報導真實度如何。
隔天,北京晨報有一篇專文報導,但卻有部分內容誤解了我在招待會上描述的論點,因此我必須在此提出聲明,以避免造成對讀者的誤導。
這篇報導認為我和林光常一樣是來自台灣的<醫學博士>,這點我已經告訴他們我和林光常的差異(見前篇文章)。
其次,最重要的是,該篇報導說我建議<千萬別用大豆油、葵花油、色拉油這些液態植物油來油炸>。事實上,我不是這麼說的,我說的是<未精製的大豆油、葵花油、色拉油的冒煙點偏低,不適合高溫油炸。而精製的大豆油、玉米油、葵花油、色拉油,雖然可以耐高溫炒炸,但是精製油並不是很好的油,營養也比較少,應該利用大量吃蔬菜水果來彌補它的缺點。>
再其次,報紙刊出了我的<好油壞油一覽表>,但卻自行修改,把氧化油納入<絕對不能吃的壞油>,也刪除了<可以吃一些的好油>。這部分看起來沒什麼,但是,失之毫釐差之千里。讀者有興趣請翻繁體版的第142頁,簡體版的第94頁,對照報紙的照相版,對兩者的差異性就可一目了然。
該篇報導最後舉出一位大陸食品專家的說法,把我歸納到和林光常一樣<太絕對化了>,這一點我可要喊冤了,我在招待會和演講時,一再強調<個體差異>和<千萬不要太武斷>,<沒有一種飲食適合所有的人>,<一個人的良藥有可能是另一個人的毒藥>。用<太絕對化了>這句話形容我實在是大大冤枉我了。
所以,9月2日起的講座,我告訴大陸聽眾,之後可能會有很多關於我的媒體報導,但大家不宜盡信這些報導所言,還是要回過頭來看看書上怎麼寫,因為書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,比較不會出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