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天開始,美加地區的時間撥快一小時,進入所謂的日光節約時間。我每年總是為了哪一天要撥快一小時,哪一天要撥慢一小時,還有和台灣之間的時差換算,特別費神注意。
今天在報紙上看到,有人建議把美國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實施的日光節約時間(Daylight Saving Time)給廢除掉。主要的原因是在這個互動頻繁的國際社會,有些國家每年要調整時間,有些國家不調,會造成國際之間的時差換算很多混淆的現象。在美國本土,也會有很多人老是搞不清楚,或是忘了調整,造成上班或開會遲到,無謂形成不少困擾。
主張維持DST的人認為,夏天把時間調快一個小時,可以下班後還能充分享受陽光,進行戶外活動。
主張廢除DST的人認為,不調整,就可以上班前多享受一個小時的陽光,那不也很好?
我個人比較傾向於廢除,讓全地球的時間統一,回復大自然本來的周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