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物四分法 vs My Plate

由於過去六年在台灣推廣健康知識,到處演講與出書,所以看到有機店、營養師、醫師、或其他專業人士,頻頻使用我書中的內容來教育大眾,早已司空見慣,我也大方地讓大家使用。不過,看到這個月美國USDA剛剛發布的新飲食概念,還是讓我嚇了一跳。(因為居然和我的幾乎一樣!)

美國USDA過去二十年來都是用<食物金字塔>來教育民眾怎麼吃、吃多少。美國USDA在1992年頒佈<食物金字塔>,不但計算食物份數這種方式非常不實用,而且從我的角度來看錯誤百出。所以,我在2002年,就發明了<食物四分法>,讓我的病人,只要花一秒鐘,就知道吃得對不對,而不用去計算熱量或甚麼食物一天要吃幾份。到了2005年,美國USDA頒佈了新版的<食物金字塔>,但還是讓人大失所望,因此我決定將我的<食物四分法>大力宣導,從診間專用,轉到大眾演講,甚至從2006年開始寫入著作。

這個<食物四分法>我是原創,而且在2006年把它寫入<吃錯了,當然會生病>第241頁,2007年再把它拍照放入<吃對了,永遠都健康!>第73頁,2008年又把它寫入< pH7.2解開你的體質密碼>126頁,因為從酸鹼體質的角度 來看這種比例也是最正確的。未來甚至我有一本探討營養素的書也要把它寫進去,因為這樣吃從營養素的角度來看也是最均衡。

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美國USDA為什麼突然會換成和我幾乎一樣的食物四分法,難道是我的中文資訊輾轉傳到USDA? 還是英雄所見略同?  還是什麼其他原因?

我所提倡的許多資訊與觀念,不但領先台灣很多年(20年?),而且有些部份精華還領先美國好幾年,從這次的食物四分法就可資證明,至少領先美國5年(如果從原創日算起,那已經九年了)。

這又讓我聯想到一些在台灣的不愉快經驗。台灣的資訊基本上是跟著美國和日本後面追,有時也不一定追得上,或是因為種種因素不能學得很道地。雖然學得不道地,但所謂的專家或上位者卻常以一種霸道和自傲的姿態來壟斷島內。2010年的一一四事件還未落幕,所以不能多說。但2007年有一次上台灣的電視節目,在座來賓有一位是台灣營養界的前輩,在梳妝室她看了我準備的看板之後,命令我這個不能講、那個不能講。我很訝異地問: 為什麼? 她的回應是: 因為這些資訊她沒聽過。我說,這些都是美國很新的資訊。她說,她去美國開會都沒聽過。所以,她最後還是禁止我講。我不曉得故步自封的老前輩看到美國接下來十年、二十年,按照我書裡的內容來更改營養學和醫學的內容,心裡作何感想。不過,台灣的派系觀念還是根深蒂固,我想,很多人到頭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。

http://www.choosemyplate.gov/

拉回來講美國USDA的My Plate。雖然我說美國USDA的新觀念和我的幾乎一樣,但其實還是有點不一樣,最大的差別是在那個小圓圈–奶製品。我反對奶製品,但美國政府不可能公開叫大家停喝牛奶、停吃乳酪,所以還是要給酪農業一片天地。站在我的角度來看,把這個小圓圈換成<好油>,那就太剛好不過了。

其實我從2006年開始四處演講,就常提到<食物四分法>裡面,好油是額外加到蔬菜裡、或是拌在飯麵裡、或是在動物肉裡、或是堅果類裡。如果要把它另外標明出來,那一小碗的份量就非常剛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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