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束力的拿捏

今天有一則新聞提到,健保局要限定中醫師才能替病人推拿。但是,我的想法是,中醫師願意推拿嗎? 推拿是很辛苦的工作,很多中醫師即使會推拿,也不一定會下去推拿,因為看診開藥比較不花勞力。也不是每一位中醫師都會推拿。即使每一位中醫師願意推拿,目前中醫師的人數遠遠不足以服務有需求的大眾。所以,這個法律訂出來,會造成許多違法的事件發生。

最近,農委會農糧署已經制定非常嚴格的有機規章,要求所有進口的、與本土的有機食品,都要經過重重繁複的驗證,才能標示<有機>。立意雖好,但是卻不合理。例如,進口的有機食品,必須每一批都要送去驗證,才能在包裝上註明<有機>。但是,我的問題是,小公司每次進貨量都很小,如何能承擔每批的檢驗費?如果攤提在售價上,成本就會提高很多。所以這個法規頒布之後,因為進貨量要大才划算,只有大財團才能存活,小公司就做不下去。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在有機農業。我非常鼓勵小菜農與小店家,才能造成百家爭鳴,市場強強滾,但是如果按照現在這個法規,只會圖利大財團。

由於接觸許多食品公司與食品法規,我發現在台灣實在很亂。這個亂象,有些時候是被製造出來的。台灣的法規,通常是訂得非常嚴格,有時嚴格到非常不合情理。但在執行面,卻又非常鬆散,而且通常是只要沒人檢舉就不會執行。所以,在法規與執行之間,就有很大的彈性空間,讓會投機分子、黑金賄络、官商勾結、、、有機可乘。反觀美國、歐洲、新加坡,法規與執行面之間,沒有太多空間,一但違法就是要罰,很少有轉圜餘地。

這種法規如果有人聽不大懂,那我拿一個大家比較常見的問題來討論–違章建築。大家都知道,違建是違法的,但是如果你走在台北市的大街小巷,或是到101樓頂,往下一看,台北市大概80%的建築有違建。根據法律,違建必須拆除,但是放眼一看,絕大多數的違建都沒人管, 因為沒人檢舉,如果有人檢舉,說不定還可以透過關說、賄络、施壓來大事化小、小事化無。(這類的關說在首善之區可能稍難,但在鄉下地區真是司空見慣。)

總之,在台灣,違法是常態,因為法律訂太嚴,執行力又弱,大家只好違規停車、違法拷貝、違法加蓋、標示不符、、、等等。

回到前面中醫師該不該推拿的例子來說,立法者應該考慮到民眾需求與供需平衡,同時要兼顧專業養成訓練。我的建議是,應該加強推拿師的解剖生理知識以及醫療禁忌,讓推拿師在安全的技術下執行業務。美國的Massage Therapist就是在這樣的規範之下,和民眾與其他醫療專業相處愉快。物理治療師、護士、醫師也都可以按摩推拿病人,但美國政府卻不會笨到規定只有醫師才能按摩病人。